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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区消防安全须知

2020-09-16    标签: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:安全管理网

为加强住宅区消防安全工作,减少火灾危害,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,结合住宅区当前实际情况,制定本须知:

 
1、 自觉爱护住宅区内的各种防盗设施,出入公共防盗门要随手关门,不要将公共防盗门的钥匙借朋友和不随便为不认识的人开启防盗门。

 
2、 住宅区的楼梯间及楼梯转台的走火安全通道禁止乱堆乱放杂物,包括车辆。

 
3、 禁止任何人在住宅区、通道及住宅楼楼顶空旷等地方乱搭乱建搭棚等建筑物。

 
4、 禁止任何人在住宅区内乱拉电线,私拉充电电源。

 
5、 住宅区居民要爱护消防设施,不损坏、圈占、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,自觉维护楼道、走道和出入口的安全消防设备。

 
6、 任何人不准在住宅区内生产、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、汽油、油漆、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,严禁住宅区内燃放烟花、爆竹。

 
7、 住宅区内所有公民都有防火灭火义务,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,并迅速组织疏散和扑救,增强个人消防安全责任,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 
8、 本须知请大家认真执行,如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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